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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副厅长柏方敏在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5-06-09


适应新常态  打造新亮点 切实强化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柏方敏

同志们:

  这次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座谈会是厅党组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林地专项行动清理排查进展情况,分析全省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部署当前资源林政管理重点工作。

  昨天下午,大家观看了3个涉及资源林政管理的《经视问政》视频,交流了各地资源林政管理做法与经验,提出了加强和改进资源林政管理意见、建议。刚才,厅政策法规处陈春华处长就如何适应新的《行政诉讼法》讲了一堂课。等会,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康晓达专员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14年工作成绩

  过去的一年,全省资源林政管理战线的全体同志,按照厅党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总体思路要求,以林木采伐和林地管理为核心,狠抓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扎实、有序地推进了各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到2014年底,全省林地面积达到1.949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9.57%、森林蓄积量达到4.84亿立方米,继续保持了"三增长"态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强化林地资源管理,稳固了林业发展基础

  一是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实行办理林地手续受理、办证、领证相分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采石、挖砂、取土、农民建房、修建公墓、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等占用林地的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批准形式等具体要求。二是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完善了林地内部审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以及审批工作岗位替补制。三是依法依规办理审核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按照保重点、保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共审核审批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973宗,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7.5亿元。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在6月10日-10月30日进行了全省打击乱采滥挖、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基础上,11月5日,我厅又根据国家林业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成立了以邓三龙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了两次电视电话部署会,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了两个专门文件,并派出了由厅领导带队的4个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通报。专项行动一共清理出违法占用林地项目928宗、1440公顷,目前已立案、查处616起,其中:行政处罚504起、527人、罚款1293.794万元;刑事立案112起、128人,进入司法程序57起、70人,已判决9起、11人、判处罚金60.5万元;行政问责167人。挂牌督办了衡阳松木工业园雁城物流、长沙县暮云镇王建湘非法占用林地等14个典型案件,效果明显。

  (二)规范采伐流通监管,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

  一是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政策和采伐管理办法,在不突破采伐限额的前提下,允许采伐指标一年2次申报;积极探索以设计面积控制皆伐作业的管理方式;楠竹采伐实行即报即批;坚持林木采伐网上审批制度。积极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以森林经营方案确定"十三五"采伐限额。二是进一步推进木材流通管理改革。修订了《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凭证运输木材名录》,凭证运输的木材只限于原木、锯材、木片和移植的活立木,取消了人造板、楠竹凭证运输制度,规范了木材运输证办证依据、办证程序、办证时间,放宽了木材流通管理。开展了10个国家一级木材检查建设,完成了16个木材检查站的移址更名工作。

  (三)完成森林资源调查任务,夯实了森林资源数据基础

  一是圆满完成了国家森林资源连清湖南省第八次清查。通过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多方筹措资金等,顺利完成了6615个固定样地复查和537个多样性样地调查,建立了湖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八次清查样地数据库,调查质量达到优秀,样地复位率和样木复位率均达到了100%。我省做法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资源司徐济德副司长专程到湖南指导连清工作并看望工作一线的调查队员。二是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首次由省政府发文部署并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首次应用"3S"等高新技术,新增了重点地段空气负氧离子的测量、城市森林绿地调查、森林固碳和生态效益价值评估等调查内容。从2013年6月开始,全省全面启动"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共筹措1.26亿元调查经费,投入5800名专业技术人员,区划592万个资源小班,用一年时间完成了8.6万个系统抽样点的调查任务。三是组织开展了全省2014年林地变更调查。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召开了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启动会暨技术培训班、中期培训班,进行了多次现场督导和专家会商,全省已完成了森林经营管理资料收集处理和卫片判读工作,即将全面完成任务。

  (四)认真抓好林业为民实事项目,提升了公益林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2014年,省委省政府将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作为林业系统的唯一项目列入全省为民办实事工程,提出了"省级以上公益林管护面积到位率100%"和"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的目标。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立即成立了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为民办实事工作内容、方法、要求及其考核指标、任务、标准,迅速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二是加大了管护力度。全面签订了公益林禁伐、限伐管护合同和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协议,建立了护林员队伍,明确了管护责任,实施了管护考核,全省共签订禁(限)伐合同216万份,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2.97万份,对7491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实现了管护全覆盖。三是提高了补偿标准。近两年内连续三次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国家级公益林集体和个人部分补偿标准达到17元/亩,省级公益林集体和个人部分补偿标准达到15元/亩,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国有部分补偿标准达到7元/亩。四是规范了资金管理。强化了村级阳光公示工作,将所有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林农个人公益林账户或财政拨付到国有、村组集体等公益林经营管护单位。通过全省林业系统的共同努力,顺利通过了省考核办的考核验收,圆满完成了"省级以上公益林管护面积到位率100%"和"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全省公益林管理水平。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了资源保护成效

  一是专员办指导监管扎实有效。一年来,专员办充分发挥国家级派出机构的权威和优势,作风深入,工作细致,加强指导,认真督办,去年贵阳专员办在湖南共查办督办林地案件68起,使用林地面积36.7271公顷。其中,行政案件55起,刑事案件13起。55起行政案件中已依法处理47起,还有8起正在处理当中;13起刑事案件公安已立案侦查或已向检察机关起诉。专员办督办的7起破坏林地案件中,有1起已经办结;其余6起森林公安均已立案查处,且有3起已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二是各类检查有条不紊。我们配合中南院完成了攸县、平江、浏阳、东安、安化和桃源等6个县市林地管理情况检查和浏阳市的采伐管理情况检查,并对浏阳等县市存在的耕地占补平衡等问题进行了督办。配合专员办就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行了督促指导,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制定目标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新化、平江、炎陵三县均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检查验收,结果均为"优秀"等级;同时,完成了雨湖区、涟源市等地12个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被许可人监督检查。三是督查督办有力有效。对木材检查执法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公路和水上"三乱"行为,严肃查处了衡阳县西渡木材检查站违规行为,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不正之风;依法组织开展了木材市场清理整顿和2013年度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工作,全年共查处违规木竹加工企业816家、经营企业575家,查处违章木材37.9万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1468万元。

  二、正确研判当前资源林政管理的新形势

  一要以敏锐的政治眼光,切实把握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新机遇。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大环境好、机遇好。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林业,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顶层设计已经形成。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又先后对资源林政管理专项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批示意见,进一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林地的作用做出了深刻论述,这些都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提供了新动力。我们要以敏锐的政治眼光,深刻领会党中央领导同志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把握好这一重要机遇,更加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更加规范的管理手段促进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要以忠诚的责任担当,勇于面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我省森林资源管理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出现了诸多新问题,面临严峻挑战。一是林地保护形势严峻。一些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还有的以土地综合治理、耕地占补平衡的名义,随意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和损毁林地。二是违规采伐情况还不是个别现象。近年来,一些县市采伐限额大量节余与无证采伐现象并存,个别地区无证采伐问题还很突出,滥伐公益林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林业行政执法能力薄弱。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违法侵占林地的案例还比较多,有些案件的发生还由地方政府主导,受地方领导干扰、阻碍案件的查办,降低处罚标准、以罚代刑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对于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挑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勇于直面挑战,敢于化解矛盾,用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用更加严格的执法手段保护森林资源。

  三要以务实的民本情怀,不断推进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新发展。森林资源是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物质基础,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根本保证。湖南的基本省情是"七山二水一分田",全省60%的县市区属林区,60%左右的农村人口生活在林区。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集体林改、采伐改革、油茶发展、测土配方等重大措施的实施,农民把树当菜种,把山当田耕,我省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持续攀升。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成为湖湘人的公众自豪,也是湖湘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更是人民群众步入"小康"的基本内容。我们要以务实的民本情怀,下大力气保护好这一绿色屏障,坚决把维护森林资源完整作为第一职责,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敢碰硬、敢较真,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审批、监管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稳步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认真抓好当前资源林政管理的重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又是推进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步入快车道,抓住当前机遇对推进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发展意义重大。今年,我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着眼林业发展大局,服务"绿色湖南"建设,坚持以限额采伐和林地管理为核心,坚守林地和森林红线,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夯实基础、完善措施,推进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 %以上;森林蓄积量净增2000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9亿亩以上。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三项成果,切实强化管护力度

  1、要进一步巩固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成果。国家林业局决定,把去年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全国林地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验证专项行动清理排查与查处问责情况。对于问题突出、清理排查走过场、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地方,国家林业局将采取跟踪督办、约谈县政府负责人、直至停止该县使用林地项目审批等措施,并作为今年全国检查通报的主要内容。对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开展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核心工作,一定要对照去年清理排查案件及其查处情况,认真、全面地来一次"回头看"。凡是去年清理排查不彻底或走过场的,一定要充分利用国土卫片执法检查或采取其它措施,彻底查清本辖区2012年以来非法使用林地情况,并一一查处到位,并建立档案,决不能走过场。对于心存侥幸、工作不力,因清理排查不彻底、查处问责不到位,而影响今年全省国家林地管理情况检查的,省厅将从项目、资金和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调控。

  2、要进一步巩固生态公益林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果。2014年,省委省政府将公益林保护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两个100%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扬为民办实事成果,今年,省厅将在每个市州各创建一个"公益林管理示范县",全面推行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发放、基础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以此促进全省公益林管理再上新水平。公益林管护方面,将积极推进公益林护林员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配置工作,严把护林员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关,充分激发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变"被动防"为"主动管"。补偿资金发放方面,要加大补偿资金发放的公示公开力度,采取"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的公示制度,由县林业局按照政策、上一年度面积以及掌握的其他情况将公示资料发放至村组进行公示,公示到期后,村组将意见反馈至县林业局,如有异议,重新公示,直到无异议止,杜绝简单的"由下而上"公示制度可能造成的公示与内容脱节的现象;要加大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监管力度,县林业局在管护费安排使用前要将使用方案报市州林业局,补偿资金发放花名册报县财政部门的同时也要报市州林业局备案,市州林业局要严格监督管理,务必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将补偿资金发放使用到位。

  3、要进一步巩固木材检查站建设管理。木材检查站是林业最基层的执法单位,是林业部门对外服务的窗口。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木材检查站这支队伍不能散、人员不能撤,工作纪律更不能松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开展常态化督查,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木材检查站要依法行政,严格在《湖南省凭证运输木材名录》范围内进行检查,不得扩大检查范围,做到令行禁止。要严守"八个严禁":严禁公路水上"三乱"行为,严禁搭车收费,严禁"索拿卡要",严禁脱岗空岗,严禁不着装上岗,严禁不亮证执法,严禁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严禁参与木材经营活动。随着各地交通道路的快速发展,部分木材检查站已丧失了功能或职能,受到了较大影响,为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的作用,今年全省木材检查站将进行一次全面调整布局,对于"无编制、无站房、无经费来源"的"三无"检查站,以及木材流量很少、基本失去检查功能的木材检查站要坚决撤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制定木材检查站调整方案,提前做好准备。

  (二)强化三项管理,着力提升管护水平

  1、要依法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是林地管理的重要抓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严把受理、审核、审批关,坚守林地红线。一要严格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一张图"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符合规划的坚决不批。二要落实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没有定额或定额已经使用完了的项目,应中止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待取得定额后,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三要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审核审批,除涉密项目外,其它所有项目都应在《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上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审批并行办理,逐步过渡到取消纸质审批,对于没有网上申报的项目,均视为违法使用林地。四要强化临时用地监管,一些县市区为规避定额管理和费用分成,将一些小型、没有立项批文的本属永久性使用林地项目转为临时用地,林业生产条件无法恢复。今后,类似情况,省厅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并扣减相应的林地定额,情节严重者,还将中止使用林地项目审核审批。五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林地保护等级是林地审核审批的主要依据,并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积极组织学习,吃透精神,严格按《办法》进行现场查验、林地可研以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今后,使用林地信息登记表、申请表、现场查验意见、林地可研等申报材料没有注明林地保护等级的,一律不予受理。六要认真研究光伏项目使用林地问题。光伏项目用地不同于一般建设用地,因为其建设和运营达到一定时期后(如25年)仍然是林地,但期间事实上改变了林地用途。鉴于此,个别省出台了光伏项目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规定,而国土资源部一直没有明确意见。但是,国家林业局要求,光伏项目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限制占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地中的灌木林地。林业作为前置审核审批,如果国土不办永久,林业也不能办永久;是否办理临时用地,国家林业局正在研究,省厅也在积极研究。

  2、要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林地用途管制主要包括"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它农用地"、"临时用地期满后及时恢复林业条件"等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和范围是林地用途管制的核心,也是林地保护管理的核心工作。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一是要禁止任何形式的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取土,严格按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审核审批每一宗林地。二是对政府和国土部门主导的土地项目、园区项目,国家林业局要求坚决限定在宜林荒山荒地范围内,而有林地、疏林地、重要灌木林地不能动,动就要依法依规处理。三是要划清林地范围和界限,各地要结合林地变更调查,划清林地与耕地、建设用地、其它土地的范围、界限,从根本上搞清林地面积到底有多少,不要一天一变,更不能搞"一个将军一个令",要实事求是。四是要强化临时用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的林地监管措施,对于没有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一律按照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理;对于借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名义,修筑为主体工程项目服务的配套设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以违法使用林地和违法批准使用林地论处,决不姑息。

  3、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林区划调整管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湖南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对公益林区划调整已经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严格按照这两个《办法》规定实施。关于公益林区划调整,原则上不再进行大的公益林调整了。确定有个别需要调整的,我再次强调两点:一是公益林调整申报问题。公益林调出和补进分开申报、分开审批,不实施退补平衡,有多少符合调出的就调出多少,有多少符合补充申报的就补进多少。调出也好,补进也好,原则上一个县一年都只申报一次。新申报补进的公益林,其补偿年度从通过省财政预算的后一个年度开始实施。二是公益林调整与公益林纠错以及征占用林地的区别。公益林区划调整是指符合区划界定办法,但需要调出或补进,其申报程序、标准严格按照区划界定办法实施。错划误划的公益林是指不符合区划界定办法或小班因子有错误的公益林。征占用的公益林地,包括批准的和未经批准的,一律核减相应的面积。

  (三)落实三项任务,有效夯实管护基础

  1、科学编制"十三五"采伐限额。经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调查院队的共同努力,已完成了全省"十三五"年采伐量测算,向国家林业局呈报了湖南"十三五"采伐限额建议指标,国家林业局近期将反馈初审意见。市州和县市区林业局要积极配合厅资源林政处,按照国家林业局的审核意见,认真研究中央财政中幼林抚育补助、国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省政府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等有关政策,及时修改完善采伐限额编制成果,向省政府做好汇报,确保今年6月30日之前由省人民政府行文上报国务院。同时,要全面系统地总结"十二五"采伐限额执行的经验和教训,认真梳理评估采伐管理政策执行的成效和不足,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分析研究在"十三五"期间应强化和规范的采伐管理政策措施,为省政府下达"十三五"采伐限额和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奠定基础。要进一步简化采伐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实现林农凭林权证直接向县林业局或乡镇林业站申请采伐指标,就可以办理采伐许可证。

  2、认真完成林地年度变更调查任务。国家林业局已明确,去年3月以来开展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可延期至今年10月底提交成果。这次林地变更调查重点是对201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一张图"数据的纠偏和更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主动与国土部门协调,共享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要把国土数据和林地数据叠加,将国土和林业同时划为林地的地块列为基本林地,把国土和林业部门没有同时划为林地的地块列为有争议的林地,并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划清林地与耕地、其它土地的界线;要利用最新二类调查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资料,认真分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进行纠偏和更新(如在耕地、建设用地等土地上造的林木要单独统计并计入森林覆盖率,但要从林地范围剔除);要以政府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妥善处理林地"一张图"与二类调查数据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用二类调查成果代替林地"一张图",但可用最新二类调查成果更新林地落界范围内的有关信息;要配合省林业调查设计院,迅速补充造林、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等森林经营管理资料,积极完成变化小班现地核实;认真核实地类、公益林,特别要认真核实、客观区划好林地保护等级,这涉及到今后林地项目审批等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要分别制作林地"一张图"、地类分布图、国家公益林分布图、林地保护等级图以及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报告等,确保林地变更调查成果科学、真实、有效、管用。从2016年起,全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要充分利用今年的林地变更调查成果,以林地"一张图"为基准,凡与林地"一张图"不一致的,一律不得申报、受理、审批。省厅将充分利用"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逐步建立全省森林资源数据库,实现林地、资源、公益林一张图,实现数据共享。完善数据更新功能、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林地年度变更、公益林变化、资源管理常态化目标,使地方政府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有据可查。

  3、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从2011年开始,国家林业局对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已经4年了,每年抽查3个县。今年是第5年,国家林业局的检查重点由"注重建立"转变为"注重建立和执行"、由"虚"转变为"实"。今年,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已颁发新的检查方案,各地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要把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2000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9亿亩以上"的目标与县级人民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圆满实现目标,通过国检。特别是今年受检的慈利、江永、永顺3县,要扎实准备,做好迎检工作。

  (四)深化三项改革,逐步完善管护机制

  1、要进一步深化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按国家林业局要求,今年年底森林资源可持经营管理试点工作将告一段落,8个国家试点县要积极探索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为主线,以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实施落实到山头地块为载体,深化采伐管理改革、转变经营方式、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的试点工作。要着力抓好示范村、示范户、示范林建设,并按试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总结,按时报送试点工作情况和相关材料。国家林业局将在现有试点单位的基础上,重新选择安排试点单位,我省也将本着自愿的原则,重新组织申报试点单位。其他县市区也可积极探索,充分利用"十二五"二类调查成果,编制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争取进入国家下轮试点范围。

  2、要进一步深化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改革。从今年起,我们已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核审批进行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改年审制度为年报登记制度。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实行年报登记制度改革,并不是放而不管,而是改变管理方式,改变管理手段,凭证经营加工和凭证收购制度并没有变。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收购木材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定,对无证经营加工、超范围经营加工及经营加工无证木材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

  3、落实省政府开展森林禁伐减伐和国家天然林保护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我省即将开展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届时,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陡坡地段或平地200米范围内林木禁止商业性采伐。对纳入国家重点、省部级重点、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58个县市区将实行森林减伐。未来三年,每年在上年度采伐量的基础上减少木材采伐量20%。林业、财政已统一了意见,待省政府文件下发后,市州和县市区林业局要根据省政府要求,切实制定可行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按国家林业局的部署,保护天然林,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分三步走,2015年已全面停止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商业采伐,2016年停止国有林场,2017年全部停止所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我们要结合各自实际,特别是县市区林业局要早谋划、早布局。

  (五)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为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一杆标尺、一面镜子。今年4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5月8日至11日,刘云山同志到湖南调研,强调要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全面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并就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坚决贯彻中央精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带头讲党课,强调要让践行"三严三实"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自觉。5月21日,省厅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启动会,三龙厅长在会上讲授了专题党课,他强调,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剖析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危害,对不严不实的问题保持高度的清醒和警觉;要深入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在推进绿色化的新进程中,书写湖南林业的新篇章。全省资源林政战线的同志们,都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厅精神,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来锤炼自身、塑造队伍,推进专题教育落实,切实做到工作和教育两手抓、两促进,把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帮助林农解决最关切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推进湖南林业发展结合起来,以发展成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我要求资源林政战线的干部,第一要学法懂法,做明白人;第二要遵纪守法,做平安人;第三要尽责执法,做有为人。

  同志们,资源林政工作任务繁杂,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工作,以高标准来要求工作,以硬作风来推动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打造新亮点,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开创全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绿色湖南和生态湖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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